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 中国农工民主党洛阳市委员会内设1个职能科室。主要职责是: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农工民主党洛阳市委员会共有编制4人,其中:行政编制4人。在职职工3人,退休人员1人。
(三)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社会热点、难点问题,广泛开展调研,积极参政议政,建言献策;做好组织发展和党员培训工作,加强自身建设;发挥界别优势,做好社会服务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61.68万元,其中:财政一般拨款61.68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32.36万元,占52.5%;商品和服务支出5.68万元,占9.2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.64万元,占5.9%;项目支出20万元,占32.4%。
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32.36万元,占52.5%;商品和服务支出5.68万元,占9.2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.64万元,占5.9%;项目支出20万元,占32.4%。主要项目是:参政议政、调研、会议、培训等。
2017年农工党洛阳市委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3.12万元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.92万元,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.2万元,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。 四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61.68万元,支出总计61.68万元,与2016年相比,收、支总计各增长6.22万元,增长11.2%。主要原因:基本支出财政拨款增长6.22万,基本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。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工党洛阳市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.56万元,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。
六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农工党洛阳市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。
七、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